第1051章(1 / 2)

玄德 御炎 1299 字 4个月前

所以他来说这两个学派的不足之处,更有一种苦主在控诉的感觉。

苦主都控诉了,还有什么不可以的。

更别说人苦主还是皇帝了。

刘备就用这种优势身份,对天下人控诉儒家学说的不足。

那一字一句都是斑斑血泪。

他说他遭到背刺之后,深刻的认识到了只是靠教化是无法使人心向善的,掌握了经学传承的人尚且会做出卑鄙无耻的坏事,起不到表率作用,又怎么能要求学子们去做道德楷模呢?

自己做不到,还让别人去做,这样卑鄙无耻的事情一再发生,还是发生在第二帝国的上层,这让刘备感到痛心疾首。

这样的事情一再发生,充分证明了儒学治国的局限之处。

正好他也放弃了《左氏春秋》的传承,放弃了儒学的传承,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停止以儒家学说单独作为国家指导思想。

自董仲舒以来大汉朝廷近三百年的独尊儒术的思想格局,就此画上句号。

之所以不是废弃,而是取消单独的资格,主要也是因为儒学当中有很多值得采纳的东西。

儒家学说中的宽仁之道与重视教育的内容,是其他学派所不具备的。

只是单纯的采用儒学治国,片面强调仁德而忽视了其他重要的东西,才会让儒家学说的缺点被无限放大,这不是先人想要的结果。

所以,他决定博采众长,兼听各家学说的优秀之处,全部采纳,重新打造一个全新的指导思想体系,用以取代单一的儒家思想指导体系。

至于采用什么其他的学说来进行补强,刘备则认为没有规定,什么学说的什么内容合适,就应该拿进来补强,所有好的东西都应该拿过来,而不应该囿于学派、门户之见而对优秀的内容视而不见。

在刘备的设想中,大汉第三帝国的思想风格就讲究一个打破门户之见,兼采众长,不固定采取某家学术,而要展现出一定的学术自由的味道。

就比如法家,法家的确失之刚猛,但是秦的覆亡并不能完全怪罪法家,也有很多统治者的因素和当时的时代因素。

法家的很多东西的确严苛,但是法家所主张的以法治国,以及对人性的剖析和约束,还有反对复古、认为世界朝前发展的世界观,这些都是很有意义的。

反正刘备现身说法,认为自己遭到古文学派和今文学派的背刺就是儒家人性观的破灭。

他们自己都做不到自己所说的那些,还一味的要求宽仁,想来只是对他们自己的宽仁,对待其他人,就是要多严苛有多严苛了。

他们自己犯了错,罚酒三杯就过去了,而与他们作对的人,恨不能挫骨扬灰。

这一点就正好佐证了刘备之前决定扶正《汉律》而罢黜“春秋决狱”的事情,由此在朝野内外引起了大量的争论。

并且得到了相当数量的赞同意见。

哪怕本身就曾是儒家的学子,但是在此时此刻这个变革的时期,他们也没有把屁股坐死在儒家这边,而是跟随刘备一起深刻的反思独尊儒术这些年来的社会乱象。

只能说汉儒还远没有到明清那种僵化刻板的状态,他们还是善于反复横跳的。

另外,刘备也在《嘉德通义》里明确指出,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指望世界一成不变,是愚蠢的。

在他看来,世界是不断朝前发展的,他深刻的赞同法家在世界观上的看法,认为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

他尤其欣赏商鞅明确提出的【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也非常欣赏韩非所提出的【时移而治不易者乱】的主张。

他坚决不赞同遇事就向古人要智慧,由此更进一步的批判了【春秋决狱】,把春秋决狱一脚踩在地上,还狠狠的跺了几下。

此之外,刘备还提出要严格依法办事,坚决维护其权威性。

他认为,古代法家坚决反对在律法之外讲仁爱、道德的做法是正确的,是有道理的。

他赞赏韩非子提出的“任法而治”,主张要在律法执行的过程之中排除一切人为的因素,以免【人存政举,人亡政息】。

如此一来,就算人死了,那么律法也会留存下来,正确的行为会成为一代又一代人们心中的准绳,不会因为一个人两个人的因素而出现扭曲。

这一点是刘备尤其花了很多笔墨来阐述的重点。

他深深地认为往后中国历史上很多的遗憾,都是因为这个至关重要的点没有在最该改变的时候得到改变而造成的,很多遗憾,真的从一开始就注定会成为遗憾,会成为悲剧。

人亡政息,是多少悲剧的源头呢?

两千多年前的韩非已经看到了这一点。

所以,他希望尽自己的全力,去做一些改变,去做一番斗争。

就算做不到,也算是奋斗过了。

在嘉德通义的其他篇章中,刘备还提出,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