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5章(1 / 2)

玄德 御炎 1333 字 4个月前

老部下们的孩子都和他的孩子一起给丢在了凉州州学里学习有一段时间了。

一开始,大家都在凉州,也好就近教养管束,现在大家的主要活动地点在雒阳,如果继续把孩子们留在凉州州学,虽然也能得到妥善的教养,但是毕竟失之亲情。

正好刘备之前也在筹备在司隶地区建立司隶学府以培养司隶地区的学子,正好就把在凉州的那一批孩子都给接到雒阳附近的司隶学府来就近培养。

算是某种意义上的转学吧。

刘备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是十一月上旬,又过了几天,刘备自己也没闲着,把拉着一大群部下商讨出来的结果公布了出来。

他向朝廷提交了【恢复郡国兵】的制度建议。

一开始这个建议被很多人觉得莫名其妙,早就被光武帝废除的制度你拿出来干嘛?

不过后面刘备所说的还真是有点意思的。

刘备在朝堂会议上提出,光武皇帝之所以废除这个制度,是为了防止地方郡国拥兵自重,威胁中央统治,这在当时是有意义的,但是同样,光武皇帝也没有认为地方上就不该有武装人员。

从现实意义上来说,地方上是真的需要一些武装人员来维持治安的,所以郡国兵废除之后,代替郡国兵的郡国杂役填补了这个空缺。

但是从始至终,郡国杂役兵的存在既不标准,也没有什么训练,人数也不固定,比起原先的郡国兵,更加直接的有了地方武装的身份属性,随着时间推移,越发推动了地方郡国的分离态势。

这对于雒阳朝廷来说是很不利的。

所以刘备希望采取一个折中的办法,即恢复郡国兵制度,但是又不安全恢复郡国兵制度。

黄琬作为当朝著名的【反对派】,对刘备这一番说法提出质疑,要求刘备给一个完美的解释。

刘备也不生气,给了一个完美的解释。

建立一支标准的在朝廷登记造册的只维持地方治安而完全不负责征战的郡国兵队伍,建立这支队伍的标准对标的不是征战的军队,而是东园密探和司隶校尉手底下的中都官徒吏。

他们在征战属性上弱一些,不需要接受完整的军队作战式的训练,而与之相对的是,他们需要接受更高层次的律法相关知识的教育,作为维持地方治安的重要存在。

简而言之,他们是一支拥有一定文化素养的专业化治安队伍,主打一个专业,主打一个治安,建立目标是打击违法犯罪,而不是对付叛乱和外敌。

所以人数上需要有明确的限制,指挥体系上也应该和原先的郡国兵全然不同,人选选拔上也需要有一定的标准,不是什么人都能担任的。

刘备最后做了一个总结。

“等于在每一个郡建立一支中都官徒吏的队伍,打击违法犯罪,维持地方治安,冠以郡国兵的名称,只不过是权宜之计罢了,他们绝对不是军队,而是郡府用以巩固治安的重要力量。”

第六百零九章 揽权,但不擅权

在之后的会议上,刘备把一系列的细则对朝廷公布。

比如郡国兵的人数按照郡国本身人口来决定,根据各郡国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不设统一人数标准。

比如每郡国设一郡国都尉,专门负责统领这支郡国兵队伍。

再比如郡国都尉由朝廷任命,作为执法官员,郡国兵的任命和选拔由郡国太守国相、郡国都尉和朝廷使者共同主持,之后郡国兵的名单、籍贯、家庭信息等等需要汇总到雒阳,郡国兵也需要轮流到雒阳受训。

郡国兵的身份并不因为在地方就局限于当地,而是汉帝国的公务人员。

他们必须拥有律法相关知识,拥有的权力是执法之权,迥异于作战军队,所以朝廷内部对他们的称谓不该是军兵,而应该是“法卒”。

一系列让人想得到的想不到的规定都在刘备列出的表奏之中,这就让很多人了解到刘备准备的是很充分的。

对这件事情,没有多少人能提出什么反对的意见,最后所着眼的地方就在于这件事情若要办理,需要很长时间,不是一蹴而就的,且需要花费很多的精力和支出。

这笔钱又该怎么支出呢?

朝廷的花销越来越大,眼下因为大量的进项才可以支撑,长久来看,可以吗?

具体该怎么办,刘备有想法吗?

刘备表示当然有想法,接着表示要在雒阳成立一个新的官府部门,把这个任务交给该部门缓缓推动且最后起到一个总管、总负责的作用,把全国郡国兵的最终指挥权收归朝廷所有。

至于花销……

如果因为法卒的建立而使得违法犯罪的事情减少了,朝廷本身需要付出的维稳成本也就减少了,两相抵消,算一笔账,朝廷未必吃亏,反倒可能是赚的。

大家的目光要长远,不能只是盯着一件事情看,而要看更多更长远的东西。

刘备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而官员们也基本上明白了。

好家伙,朝廷没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