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1 / 2)

玄德 御炎 1300 字 4个月前

刘备一声令下。

然后大家立刻准备起来。

刘惠这个没什么武力的随队书记官一样的角色立刻登上一辆货车躲了起来,避免成为大家的累赘,这一点上他还是很自觉的。

刘勇、刘晟两个好勇斗狠的刘氏宗族年轻人带着八名骑士围绕在家眷车队周边,保护家眷。

张飞则带着剩下的骑士三十多人做好了战斗准备。

刘备登上了家眷车辆,跟韩宁还有韩小蝶说了一声。

“前头有些不长眼的匪类,待我去把他们剿灭了,咱们就继续上路,你们在这里待着,就在车里,哪里都不要去。”

“会很危险吗?”

韩宁很是担心,抓住了刘备的手:“叫益德去就可以了吧?郎君还是不要去了。”

“不可,我为首,理当冲锋在前。”

刘备摇了摇头,又露出了笑容:“放心吧,我自幼摸爬滚打,早已经历过生死,这些区区匪类不在话下,你们二人保护好自己。”

说完,刘备离开了马车,提刀上马,和张飞一起冲锋而去。

该说不说,这年头骑马是个真正的技术活,技术要求很高。

因为马身上没有马镫和高桥马鞍,只有简单的护具和为了方便上马而设置的单边马镫。

骑士一旦上了马就要靠缰绳控制马匹的前进方向,用双腿夹紧马腹维持身体的平衡,这对于腿部力量的要求非常高。

想要马上作战难度更大。

一般骑兵只能用单手刀剑或者特制的手弩,只有特别厉害受过专门训练的精锐骑兵才能使用长矛或者是弓箭。

当年匈奴人就是靠着一手骑射功夫纵横大汉北疆的。

抛开这些不谈,骑马对于衣物尤其是裤子的磨损力度也很大,经常骑着骑着大腿内侧的裤子就磨破了,更有甚者皮肤都能给磨破,血淋淋的一片看上去很是难堪。

因为皮肤被磨破了,疼,所以下了马走路都要岔着腿走,跟企鹅一样一摆一摆,姿态十分不雅,让人看了直摇头。

没办法,这就是前高桥马鞍、双边马镫时代人类为了追求速度而必须付出的代价。

作为一个追求速度的男人,刘备早已跨过了这道心里的坎儿。

早前学骑马的时候,他的大腿内侧多次磨损受伤,伤口多次愈合,所以那一块的皮肤特别粗糙,那一块的肌肉也非常紧实,非常耐磨。

无独有偶,刘备身边的部下们也都是这样,大腿内侧的肌肉非常结实,皮肤非常粗糙耐磨。

别说关羽和张飞二人,简雍、刘惠这样的非战斗人员也是一样,为了锻炼骑术骑好马,大家大腿内侧的皮肤都非常粗糙,肌肉结实,硬邦邦的。

刘备和部下的感情都很好,且经常会用身体上的接触来增进感情,比如一起洗澡的时候,大家就常常比较彼此大腿内侧皮肤的粗糙程度和肌肉的结实程度。

一群人里面,张飞大腿内侧的皮肤最为粗糙,而关羽的肌肉最硬。

若是要论综合,则还是刘备综合素质最强,这与他最早接触战马和骑术脱不开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牵招的大腿内侧肌肉最具有弹性,质量很高,这是刘备亲自验证的。

男人之间的友情自然不必多说,刘备一声令下,带着三十名幽州汉家骑士呼啸而来,携一往无前之势对散乱的土匪们进行急速冲锋。

土匪们猝不及防,被转瞬即至的刘备骑士队杀到了眼前。

刘备手持环首刀,眼疾手快,挥手一刀就斩下了面前一个土匪的脑袋。

那土匪的脑袋落在地上滚了几圈,无头尸体如喷泉一般喷出大量血液,然后轰然倒地。

如此这般的景象大量再现,刘备骑士队的骑士们挥刀杀入土匪群中,挥手一刀就是一颗人头落地,再一刀又是身首分离。

鲜血如泉涌,如同末日般的景象会给人带去极大的视觉冲击,稍微胆子小一点的都会被吓得大小便失禁,甚至还会精神失常。

然而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残酷之处。

十九岁的刘备对此早已习惯了。

街头斗殴也好,星夜杀人也好,这是他为了在东汉末年的幽州生存下来不得不做的,不得不去习惯的。

除了被斩首的土匪,还有些运气差的土匪直接被疾驰而来的战马撞飞了,往后横飞一丈多才堪堪落地,痛苦呻吟。

战马的冲击力极为恐怖,不是人的身体所能承受的,更别说他们未曾结阵,没有盾牌,没有长矛,马群一来,立刻就有一大堆土匪被撞飞、被践踏而死的。

骑兵对于未结阵步卒的优势彰显的淋漓尽致。

土匪们骤然遭到打击,虽然人数明显多于刘备的骑士队,可是被这样一番冲击冲的快速崩溃,顿时也不管抢劫了,也不管山大王的命令了,立刻嚎叫着四散逃开,各自逃命去了。

还是一群乌合之众!

那就更好对付了,他们真要聚拢成一团一致对外,还能给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