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1章(1 / 2)

书桌的一侧,放着一沓文稿,这是之前写完的《三侠五义》的部分。

陈洛铺开纸张,接着往下写。

之前写到包拯执掌宁远县,连破奇案,却因行刑时不慎,让凶手死亡,导致革职。

而这,正是包拯生涯的转折点。

经历了几年的修身养性,朝廷偏倚处立下都察院,翻查过往案件,发现那凶手之死情有可原,于是让包拯官复原职,又因为之前断案有功,升为一府的开封府府令。

正是赴任途中,包拯收下了王朝马汉、张龙赵虎这四名护卫,又在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胸有韬略的公孙策。两人一见如故,公孙策决定追随包拯。

一上任,包拯就在公孙策的帮助下破获了尸蛊案,名声大震。

写到这里,陈洛嘴角浮现一丝笑容。

前戏终于结束了。

从现在开始,真正的包青天要登场了。

当然,一点必不可少的修改还是需要的。

陈洛顿了顿,在原著中,最大的反派乃是当朝庞太师,不过按陈洛的意思,自然笔锋一转,是某个祖上出过超凡绝伦的先人,但是先人为人族而陨落,不孝子孙走错了先人圣道的某个圣族。

对,是庞家!

和什么方家没有一点关系哟。

陈洛继续落笔,这庞家家主独子庞昱,乃是陈州的州官。陈州靠近西域,受伪佛恶毒法术诅咒,先是洪灾,然后大旱。

朝廷先后派了几波人前去赈灾,但是灾情非但没有减缓,反而愈发严重。陈州就像是一个无底洞一般,吞噬着朝廷的财富与大小官员。

直到第十三次赈灾,已经没有朝廷官员愿意掺和进这浑水之中,一个个明哲保身。

此时有流民来到包拯治下,包拯得知了陈州的情形,同时也知晓了百官的回避态度,毅然上书,愿意接下这个赈灾的烫山芋。

公孙策劝包拯:“圣族治下,是非之地,何苦来哉。”

包拯掷地有声:“官者,父母也。焉有见到子女受难而无动于衷之父母!”

是日,抬棺上奏!

当朝皇帝收到包拯的请愿,大受感动,拜包拯为龙图阁学士,挂二品衔,前往陈州赈灾。

在原著中,公孙策向包拯谋划,让包拯面圣时请下三道御札,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皇帝也满足了包拯的请求,当面赐给了包拯三道御札。

但是包拯万万没想到,公孙策在看到这三道御札后,当场一把火就烧了,取御札的谐音,锻造了龙、虎、狗三道铡刀,称为御铡!

这便是青天三铡的来历。

不过陈洛要写青天三铡,自然不能按照这个套路来。毕竟在现实中,皇权只是世俗权利,拥有大义名分,但并非对世家圣族掌握生杀予夺的大权。

那要怎么办呢?

不急,还记得陈落在书前面埋下的伏笔吗?

包拯虽然有绝顶天赋,但是每次诵读经典产生的浩然正气都被额头的弯月胎记吸收。

就是用在这里了。

孟子曰:吾善养吾浩然正气!

包拯虽然急切救民,但并不是一个莽撞之人,与公孙策交谈后,又与流民交流后,自然明白陈州之灾难赈的根本所在——庞昱!

这庞昱,将赈灾视作大发其财的好机会,上下其手,将陈州上上下下都布满了自己的亲信。原本一百斤的赈灾粮食,层层下发到灾民手中,就变成了一斤粮食三斤米糠,其中还有砂石泥土充数!

同时又趁机大肆低价购买灾民手中的良田、子女,充实自家的家库。

灾民苦不堪言,庞家及其庞家党羽却一派歌舞升平。

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不过如此!

但是庞家乃是圣人家族,律法无法管治,朝廷也只能申斥。曾有人将此事报于庞家,庞家家主也只是不痛不痒地写了一封信给庞昱,让他收敛一些,就再无后文。

不解决这个问题,陈州赈灾只会重复之前的失败,最后无疾而终。

于是,那一夜,包拯焚香,上启天道,愿舍弃此生文华,换天道刑器,保百姓安宁。

作恶者,人不收,自有天收!

作孽者,法不罚,自有天罚!

“包拯抬望夜空,此时乃是十五之夜,天空圆月如盘。”

“忽然间,狂风皱起,吹乱全城,唯有祭坛之烛,在狂风中摇曳,却明亮不熄。”

“遮天的乌云不知从何而来,遮蔽了漫天星辰,也遮蔽了那轮圆月。”

“当此时,包拯浑身文华大放,额头月牙胎记闪烁,随即,包拯头顶,浮现了獬豸虚影。”

“那獬豸冲着苍天嘶吼,浩瀚的浩然正气如同瀑布一般直冲天空。”

“那是包拯苦读数十年积攒的浩然正气,是他明知不可为,而坚持为之的浩然正气。”

“浩然正气在开封府上空铺展,蔓延,转眼间笼罩了全城。”

“全城